◎ 鈔
鈔
〈動〉
(1) 掠取;搶掠。后作“抄” [rob]
鈔,叉取也。從金,少聲。——《說文》。俗字作抄。
遮取謂之抄掠。——《通俗文》
攻鈔郡縣。——《后漢書·公孫瓚傳》
(2) 又如:鈔掠(劫掠騷擾;劫奪他人財物)
(3) 謄寫。也作“抄” [copy]
溥幼嗜學,所讀書必手鈔。——《明史·張溥傳》
(4) 又如:鈔白(抄錄的公文副本);鈔胥(擔任謄錄鈔寫工作的小吏。也作“抄胥”)
◎ 鈔
鈔
〈名〉
(1) 紙幣名。現在稱紙幣為鈔票,簡稱鈔 [paper money]
遞制交鈔,與錢并用。——《金史·食貨志三》
(2) 又如:外鈔(外國的鈔票);冥鈔(迷信人給死人燒的假鈔票,有些地方叫紙錢)
(3) 泛指錢 [money]。如:破鈔(請客送禮破費錢);錢鈔(舊時泛指錢)
(4) 文學作品等經過選錄而成的集子 [collection]。如:《北堂書鈔》、《章太炎文鈔》
(5) 姓
鈔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 康熙筆畫:12畫,部外筆畫:4畫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楚交切《集韻》初交切,音?。《說文》叉取也。《徐鉉曰》今俗別作抄。《廣韻》略也。《後漢·公孫瓚傳》尅會期日,攻鈔郡縣。
又《韻會》或作摷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摷昆聊。
又作抄。《杜甫詩》飯抄雲子白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鈔秀,鈔奇。
又《增韻》謄寫也。《抱樸子·金丹卷》余令略鈔金丹之都,較以示後之同志者。
又《博雅》強也。
又《廣韻》初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楚敎切,音勦。《周禮·夏官·射鳥氏敺烏鳶註》烏鳶善鈔,盜便汙人。《釋文》鈔,初敎反。
又《正字通》楮貨名。宋史,紹興二十四年,女眞以銅少,循宋交子法,造鈔引一貫、二貫、三貫、五貫、十貫五等謂之大鈔。一百、二百、三百、五百、七百五等謂之小鈔。與錢用,以七年爲限,納舊易新,諸路置交鈔庫官受之,每貫取工墨錢十五文,公私便焉。
又《韻會定正》官收物而給印信文憑也。卽今鈔關。
又與杪同。《管子·幼官篇》敎行於鈔。《註》鈔,末也。《又》聽於鈔,故能聞未極。《註》鈔,深遠也。
又《集韻》齒紹切,音。取也。
鈔【卷十四】【金部】
叉取也。從金少聲。楚交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今俗別作抄。
(鈔)叉取也。叉者、手指相逪也。手指突入其閒而取之、是之謂鈔。字從金者、容以金鐵諸器刺取之矣。曲禮曰。母剿說。剿卽鈔字之叚借也。今謂竊取人文字曰鈔。俗作抄。從金。少聲。楚交切。二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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